摘 要: | 近年来,如何健全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日益受到众多法学研究者、立法机关与司法实际部门领导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五年改革纲要》中,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改革重要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应当看到存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如果不从转变、革新观念着手,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种种建章立制努力,将是“新瓶装老酒”,只能是以往结构的重组,原有模式的再现,一切“照旧”;但是如不重视或不解决好观念与实践的冲突,意图“不变则已,一变惊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种种努力将举步维艰,难有进展。因此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关键在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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