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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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J].江西政报,195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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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少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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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位代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在我国国家生活中,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我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我国的宪法。现在提交大会的宪法草案,是经过了郑重的起草工作而完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成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三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宪法草案初稿,随即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一面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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