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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罪过形式探讨
引用本文:利子平.防卫过当罪过形式探讨[J].法学评论,1984(2).
作者姓名:利子平
摘    要: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普遍认为,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然而,要正确解决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关键还在于解决其罪过形式问题.本文试就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问题作些初步探讨.各国刑事立法中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的规定,基本上采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如巴西刑法典第21条附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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