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机制研究——以新旧刑诉法比对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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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丽英.新刑诉法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机制研究——以新旧刑诉法比对为视角[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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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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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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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检察机关办案人数少与案件数量大的突出矛盾。当然也存在着诸如适用范围不明确、被告人没有选择权等方面的司法困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刑诉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明确了适用条件、检察机关的建议权和被告人的选择权,尤其强调对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影响最大的就是明确了公诉人必须出庭公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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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刑事诉讼法 公诉案件 简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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