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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刑事辩护
引用本文:村井敏邦,刘明祥.日本的刑事辩护[J].中国律师,1997(9).
作者姓名:村井敏邦  刘明祥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辩护权利任何人在自己成为犯罪嫌疑人时,均有自行辩护的权利。这虽然不是作为宪法上的权利被明文予以规定的,但宪法第别条和第37条第3项关于刑事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辩护的权利的规定,是以自己的辩护权为基础的。一般来说,没有法律知识的人受犯罪嫌疑时,即使说有辩护权,而事实上想要充分行使这种权利是困难的,因此,有必要保障其委托辩护人辩护的权利。这是产生委托辩护人辩护权利的根据。从保障自己辩护权利的观点而论,对嫌疑人、被告人的拘禁必须被限定在很例外的场合。困为身体被拘禁时,要对抗侦查方而搜索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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