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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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福洲.大力发展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J].理论学习(山东),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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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福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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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州分校 1995级经济管理本科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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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所决定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十五大报告中的这一论述是思想上的一次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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