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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贪初查制度的演变形成及发展完善
引用本文:张云霄,蒋小平.论我国反贪初查制度的演变形成及发展完善[J].河北法学,2014(8).
作者姓名:张云霄  蒋小平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反贪初查制度演变形成过程经历了:萌芽、探索、确立、成熟和深化等五个主要阶段,其表现为:历史实践化、认识渐变化和规定精细化等三个主要特征,这主要是由反贪侦查模式和立案条件所决定的;2012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主要从重塑初查行使主体、确立初查管辖规定、细化初查工作流程和增加初查回避规定等方面来对反贪初查制度予以修改和充实;反贪初查应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刑事诉讼阶段,纳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符合我国法治反腐政策的理性选择、符合我国刑事法律立法的发展进路、符合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的规律要求,进一步构建我国反贪初查制度应从明确反贪初查期间、细化反贪初查措施、增设权利救济程序和强化反贪初查监督等四方面进行完善。

关 键 词:检察体制改革  反贪初查  刑事诉讼  演变形成  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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