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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办成率”取代“满意率”不妥
引用本文:臧必飞.用“办成率”取代“满意率”不妥[J].公民导刊,2010(3):19-20.
作者姓名:臧必飞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以代表对自己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实际解决程度、办理过程评价和办理态度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即我们所讲的“满意率”。不久前,江苏等地公布了代表建议“办成率”.受到各方面的好评,有观点认为不如用实实在在的“办成率”代替含含糊糊的“满意率”来全面考量建议的办理工作。笔者认为不妥。

关 键 词:满意率  办理工作  满意程度  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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