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人都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份额论合作律师所的产权及分配 |
| |
引用本文: | 刘惟佳.让人人都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份额论合作律师所的产权及分配[J].中国律师,2000(11):63-64. |
| |
作者姓名: | 刘惟佳 |
| |
作者单位: |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一、按份共有:明确合作所产权关系的基本思路现有律师机构,无论是国资所、合作所,还是合伙所,都各有其独具的特点和优势。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1996年第42号、第45号令发布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作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合作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见,在产权关系上,如果说合伙所是按份共有,那么,合作所就一…
|
关 键 词: | 中国 合作律师事务所 产权关系 按份共有 权益量化 分配体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