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能否成为解决三角债的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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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美艳.代位权:能否成为解决三角债的良方[J].中国律师,2000(3):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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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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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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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企业被三 角债所困扰,通过法律解决又苦于没有 法律规定,使当事人的债权得不到真正实现。例如,乙欠甲 10万元,丙欠乙7万元,由于乙怠于行使对雨的债权,致使其无力偿还对甲的债务,根据以前的法律规定,这时的甲即使向已起诉,对乙的这种行为只能束手无策。因此,三角债曾一度困扰着许多企业,甚至使有些企业陷于绝境,长期以来形成法律对三角债问题无能为力,社会经济得不到顺利发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学专家及学者都在寻求解决此问题的途径,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更是盼望尽快制定出解决三角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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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 代位权 三角债 第三人 法律效力 成立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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