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所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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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丹.要约收购所涉法律[J].中国律师,2000(5):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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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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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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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约收购(亦即“标购”)是境外证券市场兼并收购的最主要形式,是指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的一定比例时,如果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的意思表示而进行收购的一种方式。我国《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该法涉及要约收购的条款达17条之多,且将要的收购放在上市公司收购方式之首,足见我国《证券法》对要的收购的重视,为要约收购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仅就要约收购涉及到的几个法律问题做一粗浅探讨,以求对要约收购的实践有所助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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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券法 要约收购 目标公司 收购主体 政府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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