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有利于律师业的发展:司法部外国律师管理制度考察团赴德,英考察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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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宫思.开放有利于律师业的发展:司法部外国律师管理制度考察团赴德,英考察的启示[J].中国律师,2000(3):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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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宫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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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0月24日至11月4 日,以律师公证司副司长贾午 光为团长的司法部外国律师管理制度考察团一行7人对德国、英国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考察访问。代表团成员有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丁锋、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吴文彦、司法部律师公证司涉外处处长何敏、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外资处副处长刘伟等。 我国于1992年开始允许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来华(内地)设立办事处的试点工作,并由司法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于同年5月联合颁布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和4个相关规章。7年来,司法部共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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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入世 律师性 对外开放 外国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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