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产生原因及对策新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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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萍,张会中.刑讯逼供产生原因及对策新解[J].人民检察,2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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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萍 张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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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道部公安学院,郑州铁路公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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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讯逼供是审问式诉讼的必然结果,也是特定角色之间--案件直接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间固有的矛盾体现。 ●控制刑讯逼供须尽早确定无罪推定原则、证据排除规则,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持沉默的权利。 ●改革我国的公安人事制度,改变现有的侦控完全分离的模式,加强对侦查工作的执法监督和制约,是控制刑讯逼供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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