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刑事裁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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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英,方仲炳.检察官的刑事裁量权[J].人民检察,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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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英 方仲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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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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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裁量权 ,就是决定被告人刑事责任有无和轻重的权力 ,有人称之为量刑。传统意义上 ,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力对被告人定罪和量刑。1997年刑事诉讼法关于免予起诉的修改和“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规定 ,使得许多人产生错误的认识 :定罪量刑是人民法院的事 ,一切刑事案件最终由人民法院说了算 ,检察机关的工作只是走程序。为此 ,我们必须明确 :作为侦查和审判的中间环节 ,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官对刑事案件较大的权力 ,刑事裁量权就是其中之一。检察官的刑事裁量权是指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在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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