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内部联系 形成监督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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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峰,程玫.建立内部联系 形成监督合力[J].人民检察,2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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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峰 程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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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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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要及时准确地掌握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执法情况并进行有效监督,实践中遇到很多困难,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基于此,我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实践探索,制定了法律监督内部联系制度。批捕、起诉、监所等部门打破常规,加强内部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对立案、侦查、审判实行跟踪监督,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严格依法办案。 一、法律监督内部联系制度的出台 检察机关内设的批捕、起诉、监所等职能部门承担着对公安机关和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由于几个部门的职责不同,相关法律规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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