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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积案一个月执结
引用本文:兵宣,魏朝荣,王新奇.十一年积案一个月执结[J].西部法苑,2003(4):37-38.
作者姓名:兵宣  魏朝荣  王新奇
摘    要:羊年除夕的前一天,一位年愈花甲、衣衫褴楼、柱着双拐的老人,颤抖着双手从院长赵文晋手中接过两万元钱,老泪纵横半晌才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十一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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