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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租赁合同有效吗?
摘    要:编辑同志:1996年1月22日,某厂作为出租方,我作为承租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出租方将自己的沿街门面房出租给我从事娱乐饮服业。合同签订后,出租方不听从房管部门的多次忠告,拒绝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请问,我与某厂签订的这份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张述刚张述刚读者:我国《经济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了具体实施该法,国家建设部依据该法第六条的授权,颁发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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