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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草案)》的说明——1995年12月20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作者姓名:朱开轩
作者单位:国家教育委员会 主任
摘    要: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的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目前,全国已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18000多所,在校生800多万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56%。此外,每年在各级各类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厂矿企业接受职业培训的人员有数千万人次。全国已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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