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上了被告席——依法审判宁夏五家企业诉银川市政府购销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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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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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六年十月七日,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重大经济纠纷案。银川市政府上了法庭的被告席并败诉。法院当庭判决被告银川市人民政府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所欠原告预付款及利息六百三十七万八千零八十六元。此案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一九八五年一至四月,宁夏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银川分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外贸分公司、供方)先后与宁夏乡镇企业局供销公司等五家企业(需方)分别签订了牛皮,羊毛购销合同,供方收取需方预付款八百零八万元后,又转手顶付给新疆的几家皮包公司,但未得货源。需方因供方无货,追索回预付款二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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