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的修改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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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晓玲.刑事强制措施的修改与适用[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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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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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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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事诉讼法第六章对强制措施一共规定了35个条文.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延长了特殊案件拘传的期限,增加了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可以口头传唤的法律规定现行刑诉法对传唤和拘传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传唤、拘传具体的适用对象及拘传的间隔时间法律并未作出规定并加以区分.导致侦查实践中拘传使用率偏低.拘传与其他手段混用或交替使用,违法超时,连续拘传,变相拘禁,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新刑事诉讼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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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 修改 法律规定 侦查人员 侦查实践 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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