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做好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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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维志.依法做好人事任免[J].公民与法治,2006(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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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维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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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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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事任免权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事任免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几乎每次省人大常委会都有人事任免事项。因此,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例如前不久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人事任免工作任务就比较重。既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的议程.又有任命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政府组成人员、省法院法官的任免议程。为了圆满完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的任免工作任务,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有关领导同志的指导下,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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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事任免权 人大常委会 人事任免工作 人大常委会主任 人民检察院 工作部门 代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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