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管理主体的边界及其互动——政社合作的理论与实践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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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永和.关于公共管理主体的边界及其互动——政社合作的理论与实践思考[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2):10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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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永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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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社团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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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管理指公共管理主体整合社会资源,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政府和社会组织是公共管理的两大主体。确立主体地位的关键在于划分主体的权责边界,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边界应在二者的互动中逐渐明确,而合作是互动的最主要形式。加强政社合作,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政社关系,应当以政社分开为切入,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抓手,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分离中合作、合作中共赢",这对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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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管理 政府 社会组织 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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