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立法后评估” |
| |
引用本文: | 郑文金.刍议“立法后评估”[J].楚天主人,2005(11). |
| |
作者姓名: | 郑文金 |
| |
摘 要: | 据报载,今年8月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后评估”动员会,对2003年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正式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程序。评估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法规实施的效果,包括行政执法、配套性文件的制定等情况以及法规实施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