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在检察阶段的实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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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涛.刑事和解在检察阶段的实务问题[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22(6):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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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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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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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一种新型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刑事和解制度成为当前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热点话题。刑事和解的价值在于: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利益;有利于矫正犯罪,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妥善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对刑事和解的理论及实践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本专题着重从司法实践层面,就刑事和解在检察阶段、轻伤害案、未成年人犯罪、亲属间重伤害案等问题的适用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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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检察阶段 轻伤害案 未成年人 亲属间重伤害案 |
文章编号: | 1008-4525(2007)06-078-28 |
修稿时间: | 2007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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