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 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
| |
引用本文: | 徐永有.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 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J].天津人大,2013(7):22-23. |
| |
作者姓名: | 徐永有 |
| |
作者单位: | 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
摘 要: |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红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和代表对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行
|
关 键 词: | 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工作 管理创新 化解矛盾 新时期 独特优势 人民调解委员会 社会和谐 调解组织 民间纠纷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