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上) |
| |
引用本文: | 杨景宇.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上)[J].天津人大,2013(5):14-16. |
| |
作者姓名: | 杨景宇 |
| |
作者单位: |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
| |
摘 要: | 立法权和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两项重要职权。两项职权相辅相成:通过立法,将我们党关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决策、战略部署、方针政策转化成为法律法规;通过监督,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6年。
|
关 键 词: | 监督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监督法 依法行政 加强人大监督 依法治国 宪法 公正司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