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社会各方面了解和贯彻好这个条例,倡导身故后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良好社会风尚,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天津医科大学召开实施《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推动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出席并讲话。卫生部副部长、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中国红十字总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专程来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主持会议。副市长曹小红,市政协副主席沈中阳及市有关部门和医学院校师生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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