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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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援朝.浅议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损害赔偿[J].知识产权,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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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援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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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它区别于罚金和罚款,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种民事范畴的行为规范。损害赔偿所指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权;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它科技成果权以及人身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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