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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引用本文:牟新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26):32-36.
作者姓名:牟新生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1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31日海关总署令第7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2001年7月20日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86号公布的《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同时废止。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企业分类管理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高新技术企业  便捷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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