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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摘    要:2008年第9号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生猪定点屠宰厂  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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