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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老龄事业 构建和谐社会——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发言辑要
引用本文:任萱.发展老龄事业 构建和谐社会——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发言辑要[J].海南人大,2006(12):14-16.
作者姓名:任萱
摘    要:11月2日,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海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张德春副主任说,重视老年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出台该法规,很有必要。第十八条对重阳老人节的规定很好,可以树立尊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出台该法规后应大力宣传。有两点意见:1、第十四条有关农村无子女和子女死亡的老年人夫妇统一给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提法不妥当,建议分两条写。2、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建议由省政府另行制定。秦醒民副主任说,已有三十个省市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

关 键 词:构建和谐社会  人大常委会  老龄事业  审议  会议  老年人权益保障  社会文明进步  老年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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