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后 能否向“包工头”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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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婷.承包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后 能否向“包工头”追偿[J].浙江人大,2015(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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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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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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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5月初,新耀公司承包了某大楼雨棚改造工程,并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某施工。同年6月,张某和新耀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目标责任合同,约定大楼雨棚改造工程由张某负责,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张某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张某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了大楼雨棚改造工程。但在施工过程中,张某雇用的工人齐某因工作不慎,从工地脚手架上掉下来,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发后,新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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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赔偿 承包单位 承担经济责任 目标责任 施工过程 追偿权 用工主体 用工单位 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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