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特点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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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少波,王思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特点与完善[J].人民检察,2013(19):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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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少波 王思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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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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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现正当程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重要价值。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经历了由任意性规定到强制性规定,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到场制度最终发展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过程,具有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资格、参与诉讼的具体程序及其权利义务上,仍有继续完善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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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 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权益 合适 到场 制度 正当程序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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