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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隐孕”现象的是与非
引用本文:张江洲.职场“隐孕”现象的是与非[J].法庭内外,2014(10):14-15.
作者姓名:张江洲
摘    要:正"隐孕"是指女职工在怀孕初期隐瞒怀孕事实,在"显怀"后方主动告知用人单位或被用人单位察觉后而告知的情况。大部分女职工"隐孕"的初衷是担心用人单位会在其怀孕初期对其调岗、降薪、加大工作强度或被解聘、辞退等,故以"隐孕"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但孕期产检、遵医嘱休息等是女职工无法自行调整、规避的,部分"隐孕"女职工往往通过事假、病假或调休等请假方式安排产前检查,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可能无法及时请假或忘记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自我保护  商贸公司  产前检查  劳动合同  女职工权益  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权利  生产定额  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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