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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实习成为逃避用工责任的保护伞
引用本文:于慧,陈思远.不能让实习成为逃避用工责任的保护伞[J].法治纵横,2014(21):33-36.
作者姓名:于慧  陈思远
摘    要:2010年,一份由“两岸三地”众多名校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曾将富士康滥用“学生工”事件推上风口浪尖。然而,4年过去了,“以实习之名,行压榨之实”的新闻仍然频频见诸报端。不构成劳动关系、无需承担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成为企业偏爱实习生的关键原因,以至于某些企业的实习生人数甚至超过了正式工。

关 键 词:实习生  责任  保护伞  逃避  2010年  两岸三地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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