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实习成为逃避用工责任的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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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慧,陈思远.不能让实习成为逃避用工责任的保护伞[J].法治纵横,2014(21):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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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慧 陈思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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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一份由“两岸三地”众多名校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曾将富士康滥用“学生工”事件推上风口浪尖。然而,4年过去了,“以实习之名,行压榨之实”的新闻仍然频频见诸报端。不构成劳动关系、无需承担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成为企业偏爱实习生的关键原因,以至于某些企业的实习生人数甚至超过了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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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习生 责任 保护伞 逃避 2010年 两岸三地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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