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无须 报备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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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修福.依法无须 报备合理[J].公民导刊,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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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修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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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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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个别任免权报本级人代会备案,虽依法无须,但合乎法理。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代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接受包括政府副职在内的本级人大选举干部的辞职,"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而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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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人代会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组织 备案 人大选举 法理 任免权 副职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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