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与完善法律体系规范与促进信托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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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红.建立与完善法律体系规范与促进信托业发展[J].特区实践与理论,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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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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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际信托投资管理[深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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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正式实施,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信托投资公司第五次清理整顿重新登记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有约50家信托投资公司完成重新登记工作,信托公司的经济实力、治理结构、经营方针、资产质量和专业人才队伍都进行了重大调整,信托公司的经营面貌焕然一新。随着信托业“一法二规”的出台,重新登记的各信托投资公司向社会推出了几十个集合信托产品,投资者反应十分热烈,被社会誉为“信托业的春天来临了”。信托业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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