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两项措施确立法院形象——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情况
引用本文:冯伟,柳晓寒.两项措施确立法院形象——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情况[J].中国人大,2006(2).
作者姓名:冯伟  柳晓寒
摘    要: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坚持在人大的支持与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取得了良好成效。2005年以来,全院受理各类案件共3588件,审、执结案件3027件,结案率为84.3%,与2004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2.6%,结案数上升52.1%,发回重审率和重大改判率较往年均有所下降,在2005年全市法院系统司法质量考评中排名第二,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两项硬措施是分不开的。措施之一:邀请代表旁听实行“阳光审判”“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是现代社会对法院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2003年初,岳麓法院党组全面启动了“阳光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