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责任归属的“破”与“立”——以《会计法》两次修订为切入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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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旭东.会计责任归属的“破”与“立”——以《会计法》两次修订为切入的思考[J].学理论,2015(8):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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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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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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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责任的归属直接关系到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因此《会计法》的两次修订都对此问题进行了重大调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困境,从1985年到1993年的《会计法》实现了会计责任归属从多方到单位负责人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体现了控制会计造假需求和推动诚信义务发展这两个意义,从而为现代会计责任制度乃至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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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责任归属 会计法修订 单位负责人 会计造假需求 诚信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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