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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送”致人死亡的法律争议
引用本文:孙政华.“扭送”致人死亡的法律争议[J].政府法制,2010(12).
作者姓名:孙政华
作者单位: 
摘    要:2010年春节,处处都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气氛,但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的刘延彬一家里却显得冷冷清清.他们等待的二审判决迟迟未下. 2007年12月底,刘延彬的父亲刘进学被人"扭送"致死.而扭送人之一恰恰是刘进学所办工厂的股东白朝阳.2009年10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白朝阳有期徒刑11年.白朝阳不服,提起上诉.

关 键 词: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  被告人  致人死亡  市公安局  河南省  有期徒刑  巩义市  朝阳  中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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