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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引证体例
摘    要:一、一般规定1.注释为脚注,每篇稿件编号连排。文中及页下脚注均用阿拉伯数字,文中标注于标点符号外。2.注文中的信息顺序为: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页码。3.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年份、卷次、页码。4.引文作者为外国人者,注释顺序为:国籍,外加括号;作者、文献名称、译者、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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