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的若干思考(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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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景和,李禹.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的若干思考(下)[J].中国司法,200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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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景和 李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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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法规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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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司法鉴定人的义务承担如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一样,司法鉴定人的义务也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鉴定人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一)按时完成鉴定任务。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成鉴定任务的时间限制。各国鉴定均实行时限制度,鉴定人必须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时限作出鉴定结论,出具鉴定文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鉴定时,鉴定人须向委托人提出延长鉴定的请求。例如,《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61条规定,任何指定鉴定人的决定,都应规定完成鉴定任务期限。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此项期限可以根据鉴定人的要求,由法官或指定该法官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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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司法鉴定人制度 司法鉴定人 义务 职称 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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