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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行政解释
引用本文:王敬文.论法的行政解释[J].法学评论,2023(6):39-47.
作者姓名:王敬文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我国行政解释制度重构研究”(项目编号:KYCX23-020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行政解释普遍存在于行政执法活动之中,行政执法过程必然涉及法律的适用性解释。从实践逻辑上讲,行政执法过程就是法律的解释过程,无解释即无行政。但相对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而言,行政解释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存在严重不足,导致其功能暗弱无彰。基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之需要,发挥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中的主渠道作用,有必要正视行政解释的内在价值和实践功能,并参仿司法解释制度,重塑行政解释机制和程序,形成解释权相对集中的行政解释制度。

关 键 词:法律实施  行政执法  行政解释  解释权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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