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湾区的规则体系和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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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屠凯.论大湾区的规则体系和治理结构[J].法学评论,2023(2):4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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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屠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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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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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香港社会深层次矛盾及制度缺陷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20MZD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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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区分中央特区关系和内地港澳关系,为理解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体系和治理结构提供了理论框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兼顾维系良好中央特区关系和内地港澳关系的需要,而难点在于后者。在大湾区规则体系中,中央特区关系集中体现为统一适用的宪法条款,而内地港澳关系则体现为跨域合作协议及其附属文件。在治理结构中,前者体现为中央的统一领导,以及中央政府部门的监督协调;后者体现为粤港澳地方政府间的互相协调。广东省政府未来可扮演签署跨域合作协议的“内地”主要代表角色。为推动大湾区规则体系尽快形成,降低交易成本,协议附属规范性文件宜有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内地方面宜善用经济特区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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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粤港澳大湾区 一国两制 央地关系 内地港澳关系 跨域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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