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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法治进路
引用本文:高志宏.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法治进路[J].学习与实践,2023(4):83-90.
作者姓名:高志宏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慈善组织的治理和监督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ZD183);
摘    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在我国法律层面已经得到确立,但在实践层面仍存在协同程度低、过程监管欠缺、信息共享不足、披露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应以确立主体多元、信息共享、分工协作、手段多样、责任严格理念为导向,以分配和落实食品监管职责为关键,以健全食品安全法治为保障。具体而言,应进一步增强社会共治观念,重视制度正向激励机制效用;强化社会共治主体相互协同,加强政府体系能力建设,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创新智慧监管技术手段;重视监管绩效评价,严格落实监管法律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社会共治  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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