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犯罪资产追回和没收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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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琴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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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警官学院国际警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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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下涉外应急警务法律机制优化研究”,编号为Q2021420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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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引言有组织犯罪被确定为欧盟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在欧盟活跃的有组织犯罪网络中,80%以上使用合法商业途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组织犯罪不仅会影响其受害者、破坏欧盟内部市场、滋生腐败等,还会使公众对欧盟及其组织机构缺乏信任,从而影响欧盟整体经济增长。由于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是有组织犯罪组织的主要动机,所以,对于犯罪分子资产进行追回和没收,就成为遏制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最有效机制之一。近年来,欧盟就资产追回和没收规则进行了革新,但有关措施的总体成效并不令人满意,欧盟的资产没收率仍然很低。在实际情况中,一些资产即使实际已被没收,但也很少会返还给原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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