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加大对行贿罪的惩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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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望原,张宝.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加大对行贿罪的惩治力度[J].人民检察,2012(12):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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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望原 张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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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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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在惩治贪污腐败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对行贿罪打击不力、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与受贿罪不平衡的问题。究其原因可以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进行检讨。对此,应该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路径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在立法上需要从四个方面完善现行法律:首先,扩大贿赂范围;其次,拓宽行贿行为方式;再次,科学配置行贿罪刑罚;最后,最大限度地加强国际合作是有效打击贿赂犯罪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司法层面需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司法:首先,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具体内容,为法官自由裁量设置明确领域;其次,构建例外性规定,为从宽处罚设置一定限制;再次,完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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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贿罪 惩罚力度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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