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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金科学.建立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必要性[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8(Z1):21-22.
作者姓名:金科学
作者单位:中共鸡西市委党校,黑龙江,鸡西,158100
摘    要:我国目前存在三种诉讼制度,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但是,从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看,还缺一种诉讼,即宪法诉讼。马克思说:“宪法是人权保护书。”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的核心和最高价值是保障人权。现实社会中,公民有许多的宪法权利被侵害了,却没有得到救济,因为我国还没有追究违宪责任的常备机构和配套措施。无救济即无权利,目前,建立我国的人权保障体系、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势在必行。一、从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原则看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人权口号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中提出来的。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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