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层未办产权证买卖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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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殿禄.房层未办产权证买卖是否有效[J].天津人大,2007(7):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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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殿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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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融汇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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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4月30日,原告将其所有的房屋卖与被告,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房款为186000元,有关交易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全部款项且需一次性交付。2002年5月3日,原告收到被告给付的房款后,将房屋产权证交给被告,并从该房屋搬出,随后被告搬入该房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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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产权证 买卖合同 交易费用 被告 一次性 原告 房款 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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