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服务型政府的民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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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玉芹,丁恒龙.论服务型政府的民生责任[J].理论学刊,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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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玉芹 丁恒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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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工业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常州,213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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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善民生是服务型政府的第一责任,各级政府必须践行以民为本、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上的执政理念,树立起"为民办实事"的政绩"标杆",实现公平、效率与民生的有机结合,以统筹兼顾凸显民生利益,促进民生的动态和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民生发展的共建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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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生 服务型 政府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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